洗禮並沒有赦罪的功效
水能洗去我們身體的髒、卻無法洗去我們靈魂的罪,所以『受洗』在基督信仰裡,雖有很重要的象徵意義、卻絕沒有赦罪的實際功效。
象徵『與他(耶穌)一同埋葬、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』,下一句是『都因信。。神的功用』(西2:12)。換句話說,人若不信神、受洗就失去意義。
彼得說:『你們各人要悔改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』(徒2 : 38)。換句話說,不悔改就不算『信』、而『不信的人』若想受洗是『不被允許』的,請看:
施洗約翰說:『天國近了、你們應當悔改。。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,就對他們說:毒蛇的種類、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?』(太3:1 - 7)。
聖經如此嚴厲指責想『不信而受洗』的宗教人士,怎麼現今有些教會卻反過來、一個勁兒 push 人『不管信不信主、先受洗再說』呢?不對!
『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』(徒2 : 38),彼得說:『這些人(非猶太人)既受了聖靈、與我們一樣,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?』(徒10:47)。
可見,『受聖靈』是人被赦罪的記號,注意『這些人』受聖靈是在洗禮之前喔!下面經文更乾脆,只講從聖靈受洗、連水都跳過去了,請看:
保羅說:『我們不拘是猶太人、是希利尼人,是為奴的、是自主的,都從一位聖靈受洗』(林前12:13)。講得救、洗禮哪能插一腳?不能!
所謂人得救,就是人與神和好。『我們既因信稱義、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、得與神相和』(羅5:1),沒提到受洗喔!『你們得救是本乎恩、也因著信』(弗2:8),也沒提到受洗喔!
『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』(可16:16)的得救,關鍵在信、而不是受洗。神沒強調不受洗的嚴重性、倒是很強調不信的嚴重性,所以祂緊接下去說:『不信的必被定罪』。聖經另一處又說:『信祂的人、不被定罪』(約3:18),這下夠清楚了吧!
『信祂的人、不被定罪』、『不信的必被定罪』,所以得救與否,關鍵真的在信不信而已!
『信而受洗』也的確講出那個應當的次序,人應該先信、後受洗(當然,如果先受洗、後信,上天堂也有份,但是人是在信的那時才得救的)。
與耶穌同釘十架的強盜認罪、求耶穌:『祢得國降臨的時候、求祢記念我』。耶穌對他說:『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』(路23: 43)。
有人說那是唯一的特赦,哈!耶穌只給那強盜特赦、而不給類似情況的人特赦?不通的。『耶和華是看內心』(撒上16:7),神愛我們、神不會為難『無法受洗的人』,只有人對人嚴厲而已。
而且若那強盜真是 only case,神就不需啟示在聖經裡了(因為都與後人無關)。聖經的例子適用於每一個人,受洗絕對絕對不是得救的指標。
且讓我們看看某位弟兄自己的經歷(2009/11/08 20:41回覆便雅憫處)吧:
Robert:『在經歷主的過程上,我是先受浸 (並沒有信),成為假基督徒或有名無實的基督徒。五年之後,主藉著環境使我悔改轉向主,主加給我的信逐日增多』。
沒有信、而受浸是成為假基督徒(沒得救、不是屬神的兒女)。這沒得救的狀態持續了5 年,到 1999年,Robert 悔改轉向主那時、他才『信而得救』了。
人若『不信主而受洗』、自欺得救,只有教會業績好看而已啦,神國的名聲不會更讚!我們寧願等候人悔改真信、再施洗,這才愛主、才盡忠。
聖經找不到『信而不受洗的必被定罪』這話、更找不到『不信主而受洗是得救』這話,所以洗禮不能赦罪,千真萬確!
後記:我一點都不輕看受洗,我鼓勵已經信主的弟兄姊妹趕快接受洗禮,一是順服主的話、二是宣告(公開的表白,代表決心與委身於主)。